通 知

发布日期:2017-06-07
尊敬的各位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请您在2017年6月30日收盘前对所持仓位做如下调整:AL1707、CU1707、ZN1707、PB1707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NI1707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AU1707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AG1707、SN1707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RB1707、WR1707、HC1707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的规定,请个人客户在2017年6月30日收盘前将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所有1707合约的投机持仓调整为0手。
     如您未按规定调整持仓手数,交易所将按违规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概由您独自承担。
     特此通知。
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