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金所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细则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31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金所的相关通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订版)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修订版)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并自2017年4月5日起实施。 

       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取消市价指令类型中的即时成交剩余撤销指令和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指令;二是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2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10手;5年期和10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5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调整为30手。

       特此通知。


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