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8

尊敬的各位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发〔2017〕5 5 号“关于调整强麦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7年2月27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强麦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请各位客户调整好持仓结构,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