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指期货调整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监管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7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监管标准的通知》,交易所自2017年2月17日起,对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进行调整:客户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2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特此通知。

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