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权每日结算价计算方法更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31
各会员单位:

        沪深300及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的每日结算价计算方法由“以股指期权合约当日最后1小时成交价格按照交易量的加权平均价”改为“以股指期权合约当日最后15分钟成交价格按照交易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自3月28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4-03-27